【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】今年3月30日大巨蛋開發案進入台北市政府環評大會,超過半數的環評委員反對,但是會議主席、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堅持不駁回此案,讓遠雄集團補件再審,引起民間團體反彈。松菸公園催生聯盟、里長和在地居民12日前往台北市議會陳情,要求議員提案,請市長郝龍斌針對大巨蛋一案赴議會報告。

▲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與松山菸廠周邊的里長、居民12日前往台北市議會陳情,要求市議員提案停止推動大巨蛋開發案,重新規劃檢討大巨蛋選址及松菸體育園區的運用。(圖文/郭晉瑋)

2002年行政院核定大巨蛋開發案,經歷環評審查通過、計劃變更與招標,幾年來當地居民反彈不斷。2003年大巨蛋開發案由台北市環保局通過環評,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質疑,此案是行政院核定,應由環保署進行環評。市政府是開發單位卻兼任審查,根本是球員兼裁判。

體育園變購物中心

直到2006年,遠雄與台北市政府簽約隔天後才公佈體育園區的規劃雛形,所謂的體育園區內只有購物商城、辦公大樓和觀光旅館,剩下的綠地與體育園區僅佔極小比例,更不用說開發量體過大,恐引發交通問題和公共安全疑慮。當地居民質疑,所謂的體育園區根本是購物中心。

去年環評審查結論認為,未來散場的人潮與車潮,可能癱瘓東區交通,全案遭駁回,要求提出替代方案再審。事隔半年,遠雄的替代方案中,開發總樓地板面積只比一開始的50多萬平方公尺縮小了3.68%,綠地卻沒有明顯增加。

鄰近的正和里里長尹俊富表示,東區一碰上重大節日交通就癱瘓,光是跨年和燈會就擠得水洩不通,連救護車都進不去,多一個大巨蛋,人潮疏散恐怕更難,但是每當居民質疑遠雄如何解決交通問題時,遠雄總拿捷運當擋箭牌。

修改合約 有圖利之嫌

2009年監察院針對「BOT合約違反原公告內容」提出糾正,根據合約,台北市政府可向遠雄處以6百萬罰緩,台北市政府卻修改了合約內容,讓遠雄只需給付3百萬罰緩。游藝質疑市府圖利廠商。

除了放寬罰金標準,大巨蛋的BOT從一開始就疑雲重重。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指出台北市政府花了250億向國有財產局購買松菸土地,與遠雄簽約的內容中,BOT的50年期限內台北市政府不收取任何權利金,僅要求遠雄讓市政府每年免費使用體育園區幾次。更不用說遠雄付的土地租金還不夠市政府繳地價稅。

民團:政府立場偏頗

綠黨召集人潘翰聲表示,當時台北市政府沒錢,時任市長的馬英九世貿三館那片土地向國有財產局交換,他質疑,市政府拿了這麼精華的一片土地去交換另一塊,居然是免費給財團使用。

3月30日的環評大會上,吳盛忠不顧委員反對,堅持讓大巨蛋開發案有條件通過,在民間團體抗議下,才勉強要求遠雄補件再審,民間團體質疑市政府立場偏頗。

目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已提起撤消2002年環評的行政訴訟,另外針對台北市政府圖利廠商提出刑事訴訟。游藝表示,遠雄明顯違約且尚未開發,台北市政府只要順水推舟解約,就可避免損失。否則,一旦訴訟結果出爐,台北市政府敗訴,遠雄可能反咬市政府違約,到時市政府得提出龐大違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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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藝提醒市政府懸崖勒馬,以免得不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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